曾經想過要當漫畫家,不是最近的事情。

記得我國小六年級的時候,我曾在老掉牙的作文題目:【我的志願】內
寫「我想當漫畫家」。寫了很多洋洋灑灑的五六百個字,結果很慘的被
老師一句評語搞得心情低落:「身為班長竟然胸無大志,真是令人失望
。」我這句話永遠都不會忘記。因為那個時代的老師就只知道要學生有
遠大的志向,當總統也好,當大公司的總裁也好,這些都好,當老師也
好(真是不公平啊,當老師就不會被說胸無大志= =)。那個時代漫畫是
被長輩們貶低的東西,看漫畫是不對的事情..@#$%真搞不懂老師們想
什麼。

等到現在我出社會了,雖然說漫畫的功力還是有在進步,不過因為不像
國小國中那樣上課可以畫圖,下課跟別人討論畫漫畫的事情,現在已經
有點停滯成長了。程度大概跟國中剛畢業差不多吧?開始上班,才知道
一行有一行的苦,當然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漫畫家的錢很難賺,很辛苦,
不過那也曾經是我的興趣,是我的嗜好啊!就算是老師也不能限制學生
的發展吧?就是這樣子才會造成我們那一代的學生現在出了社會似乎更
沒有發展性。

現在在工作了,我也有想過邊上班,下班之後抽空畫漫畫,不過以現在
這樣每天被強迫加班的情況下,等我下班大概八點半,走回家大概九點
了,洗個澡收個信,稍微休息一下就十一二點了,超過十一點半睡其實
我隔天就會精神超差,上班想睡覺。所以我也沒辦法畫漫畫。這裡的漫
畫當然是指連環漫畫啦。

現在的少年周刊漫畫,每個禮拜要畫滿十六頁,這是標準的連載型漫畫
每一話的頁數。專業的漫畫家加上他的助手幫忙畫,一週幾乎每天都在
工作,也只能夠畫出十六頁,(當然像是已經外出取材相當多天的富堅
就更不用說了),而我呢?我這麼的業餘,又沒有助手,如果一個月能
夠畫滿十六頁也已經是超厲害的了(但實際上並沒這回事)。這也不能怪
別人啦,因為已經接到鳥專案了,大家都在撐,硬要把它給撐過去,只
好每天有事加班,沒事也加班,沒事加班真的不曉得要幹麻,真是浪費
時間啊..如果有妹妹陪就算了,姐姐雖然很漂亮也不敢過去聊天啊(他
們看起來超忙的)。

總之人各有志,現在不能當漫畫家也許自己也缺了相當多的東西,沒辦
法嚕~小時候的志向,希望以後還是可以達成。折衷看看好了...自己
想辦法嚕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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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姚小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