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有關您來信致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轉本市市長信箱,反映Google Android付費軟體等事,市長非常重視,已交由法務局處理,謹為您說明如下:

一、市府與本局站在維護消費者權益之立場,堅持Google應提供消費者七日之猶豫期間,否則將形成外國廠商在台灣以網路方式販售數位化商品,卻無須遵守台灣法律之違法情形,市府與Google迄未達成共識,係因Google仍未提供消費者七日猶豫期間,且關閉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載服務者乃Google片面之決定,非市府之要求,懇請諒察。
二、本局一直以來持續關注Google一案,在符合法律規定以及保護消費者之前提下,會儘速與Google達成協議,希望能創造消費者、Google及軟體開發商三贏的局面。
三、如尚有其他消費疑問,您可電話直撥「1950」或02-27256169消費者服務專線,洽詢服務人員。有關您的來信,本局至表謝忱,敬祝順心愉快。
四、承辦人:許展榕;電話:02-27208889轉2124。

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局長 蔡立文 敬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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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才收到的信。

老實說,原本就不太抱希望,但也不要政府只是擺爛。結果回覆一個看起來是  Google Play 範本信。

政府弄了這麼一件事,然後一直沒有進展,也沒有退路,真的是令人心寒...「至少能回到原本的狀況吧?原本還是可以付費買自己想要的東西的啊!」

一定會有人說:「可以有其他的方式購買到軟體啊!」是這樣沒錯,但是全世界大概只有在台灣的台灣人要先變成外國 IP  才能購買想要的軟體。

 台灣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加油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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